第98章 競價招標
徐以顯再次踏進王府時,距離上次已經過去了十來天。
這十天裡,他熬了幾個通宵,翻閱了曆朝曆代的分田和均田之法。
把分田的章程從頭到尾理了一遍,寫了改,改了寫,這才終於拿出了這份條陳。
洋洋灑灑寫了十好幾頁,字跡比上次強多了,至少不那麼潦草了。
朱銘一邊翻看一邊開口道,“坐吧,彆站著了。”
徐以顯道了聲謝,在凳子上欠身坐下,腰杆挺的直直的,看著朱銘在那翻閱條陳,目光裡透著一股期待。
“我看你這分田的法子,要把田分為上中下三等。
上田一畝算一畝,中田兩畝算一畝,下田三畝算一畝。這等法子,是你自己琢磨的?”
“回殿下,並非臣所想。唐宋以來,曆代均有田畝分等之法,臣隻是於前人成例之上略作變通。”
原來如此...
朱銘恍然的點點頭,“士卒家中若有人陣亡,其家中田產免稅五年,這一條你固然是考慮到了穩定軍心,但應給出個具體限製,不然必然有人將田產往陣亡軍戶家中掛靠,以此免稅。”
徐以顯忙站起身道,“殿下說得是,是臣考慮不周了。待回去臣就補上這一則,將此法再細細限製一番,免得出現這等情況。”
朱銘嗯了一聲,繼續往下翻,隨後翻到了條陳中關於賦稅的部分。
他看的很快,他看這種公文向來是一目十行,掃過去便能抓住重點。
但看到某一行時,他的目光不由停住了。
“將丁役攤入田畝,按田畝多寡征收稅賦,以田載丁,田多者多納,田少者少納.......”
朱銘輕聲將這段文字給念了出來,隨後轉頭,“這攤丁入畝的法子,是你自己想的?”
“攤丁入畝?殿下總結的可謂是一針見血。”
徐以顯先是恭維了一番,然後搖頭道,“不過這不是臣思量的,這乃是昔年張江陵一條鞭法當中的量地計丁之策。”
“將田賦,徭役及各項雜稅合而為一,計畝征銀,隻可惜人亡政息,一條鞭法名存實亡,就連考成法也早已形同虛設。”
朱銘聽完,又低頭看了看條陳。
確實不太一樣。
或者說,這並不是完全的攤丁入畝。
徐以顯給出的這套方案,田畝是計畝征銀了,但還留了一小塊人頭稅,數額不多,按丁口征收。
隨後他開口道,“既然將丁役與田地綁定,那就把這人頭稅徹底廢除,丁銀全免,隻按田畝征收。
地就在那擺著,往後地多的多收,地少的少收,冇地的不收。徹底把稅賦從人丁轉到田產上。”
聞言,徐以顯的眉頭不由皺了一下。
人丁稅從秦漢到如今,收了兩千年,曆朝曆代都靠它撐著架子。
這位殿下一句話,說廢就給廢了。
“殿下,若如此,那些家中丁口眾多,卻又田產稀少的人家,確實大大減輕了負擔。
可若是免除丁稅,徭役又該如何?
丁口稅不單隻為征稅,更是為了派發徭役。百姓每年需無償為官府服役,若連人丁稅都予以廢除,這徭役按什麼來派?”
“廢除徭役。”
對此,朱銘的回答隻有四個字,“將一切徭役統統廢除,往後無論是修城牆,挖水渠,或是鋪設官道,全都改成招工,給百姓按日付工錢。”
“.......”
徐以顯愣住了。
廢除徭役,這四個字聽著輕飄飄的。
但落在他耳朵裡,卻如同炸雷。
他生在穀城縣,長於鄉間,親眼見過不少被徭役逼得家破人亡的鄉鄰。
若真能廢除徭役.......
想到這,他忽然深施一禮,“殿下此法,是以官府出錢雇工,代替無償征發民夫。
這般即可紓解民困,又能讓百姓有工可做,有錢可掙,實為古今第一善政。”
“隻是......”
說到此,徐以顯又話鋒一轉,
“臣不得不如實相告,此法弊處甚多。按殿下此法,官府往後做事,處處都要銀子。修城牆要錢,挖水渠要錢,鋪官道要錢。
如此大的耗費,且不說官府能否承受。
即便真能承受,工人工錢加上材料錢糧,一筆接一筆。
衙門要進行如此之多的支出發放,經手官吏必然從中貪墨,截留公款,虛報錢款的弊病防不勝防。
況且要管理這許多工程的銀錢往來,衙門便需增設人手,如此又會造成冗官。”
“把工程外包出去就行了。”
徐以顯又是一怔,“外包出去?”
朱銘道,“方才你說的那些截留公款,虛報錢糧,之所以防不勝防,是因為管錢的和花錢的是同一批人。
他們自己批銀子,自己花銀子,自己記銀子,這等於既當考官又當考生,不動歪心思才奇怪。”
徐以顯微微點頭,確實是這個理。
“所以,不能讓官府自己乾。”
朱銘把那份條陳合上,放到桌上,
“無論是修橋鋪路,還是修建城牆,開挖水渠,這些工程,全部招募民間商人來承接,這個就叫競價招標。”
“競價招標?”
徐以顯表情有些似懂非懂。
“就比如......”
朱銘想了想,隨後道,“就比如要修一條水渠,衙門貼出告示,招民間的商人來看規劃,給出方案,各自出價。
誰的方案可行,誰的價格合理,就用誰。
中標之後簽契約,衙門先付一部分定金,工程做到一半,驗收合格之後再付一部分,全部完工之後,驗收通過再付最後的尾款。
商人自己招工,自己買料,自己管人。
管錢的和花錢的不是同一批人,中間那層截留的空間就冇了。衙門隻負責三件事,定規矩,簽契約,驗成果。”
徐以顯聽到中途,眼睛就微微亮了起來,等將這些全部聽罷,他沉思著道,
“殿下此法,乃是將工程的經營權從官府手中剝離,交由民間商人承辦,可商人逐利是本性,必然會有偷工減料,以次充好之事。”
聽到這話,朱銘都不禁笑了,隻不過是從鼻子裡發出的嗤笑,
“驗,每一階段都驗。地基挖完了,衙門派人去驗收,不合格不付錢,牆砌到一半,再去驗,不合格的直接推倒重來。
契約裡寫明,偷工減料者,賠付全額工程款,但不是說這樣就完事了。
他們還得把活給我接著乾完,交工之後,堤壩修好三年內若塌了,水渠通水後兩年內若堵了,照樣追責。
不打他們也不殺他們,就罰銀,罰到他們傾家蕩產,拿不出來就直接抄家。”
“對了。”
朱銘又想起一條,補充道,“等施行之後,罰來的錢,大部分上交府庫,但可以截留一部分給負責驗收的衙門,做那些官員的合法收入。有這根胡蘿卜吊著,他們想來也該儘心去核驗。”
